為加強土地調控,嚴肅查處并糾正土地出讓中的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預防和治理土地出讓領域的腐敗問題,經國務院同意,監(jiān)察部、國土資源部、建設部、財政部、審計署等五部門近日聯合發(fā)出《關于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》,決定集中半年時間,在全國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工作。
通知指出,各地要對本轄區(qū)內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供應的所有建設用地逐宗進行清理。清理工作采取自清自糾與逐級抽查相結合的方法,分動員部署、自清自糾、重點抽查和總結報告四個步驟實施。(來自:青年報)